症在中医上是症状和体征的统称,是患病的证据、诊断的凭据,但孤立的症并不能完全反映疾病和证候的本质,需要医生系统运用望、闻、问、切等多种中医诊断方法,获得全面的、没有遗漏的信息,才可以作为临床判断疾病、辨识证候、评价治疗与预后的主要依据。
1、症状:是医生问诊所获得的病情资料,指患者感觉到的痛苦不适,主观性较强,如头晕、疼痛、胀满、恶心、胸闷、烦躁等。
2、体征:指医生通过各种检查所获得的患者的异常征象,客观性较强,如面色、舌苔、脉象、压痛及叩击腹部所闻及的浊音等。
但是有些临床征象,患者自己能感觉到,医生也可检查出,如发热、痰鸣、浮肿等,亦归于症状之列,而现代实验室和声像检查的结果,亦可视为体征的延伸内容。
依据症状在一种疾病或一个患者的某一病程阶段所起作用、所居地位的不同,可分为三类,即主症、次症和兼症,并且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主症、次症和兼症可能发生变化,尤其可能发生在证候兼夹、转化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