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属于丙类传染病,对于疑似或是确诊手足口病的患者,临床要求24小时内上报、送检,同时应适当隔离,以免传播给其他人。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发热出疹性传染病,该疾病主要通过呼吸道、粪口途径进行传播,直接接触患者的口腔分泌物、疱疹液,或是被病毒污染的食物、水源等,都可能造成疾病的传播。
由于手足口病患者大多为轻症,临床预后较好,属于丙类传染病的范畴。按照规定,临床发现的疑似或是确诊患者,应在24小时内上报并送检。
手足口病患者治疗期间应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不与其他人混用生活用品,使用的餐具、杯具、贴身衣物等均应彻底清洗、消毒。
一般7-10天,皮疹可消退,发热、食欲下降等不适也可以完全缓解,此时一般不再具有传染性,患者可恢复正常的社交生活。
临床现阶段尚没有特效治疗手足口病的药物,主要以对症治疗为主,发热超过38.5℃时,应在小儿感染科医生指导下服用布洛芬混悬液、对乙酰氨基酚滴剂等药物退热。
平时应穿着宽松、柔软的衣物,减少抓挠、摩擦皮肤,饮食清淡,保证充足的休息,促进疾病尽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