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碘伏开启后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有效期为7天左右,但如果频繁使用时,由于碘易挥发, 开口贮藏时溶液浓度下降明显,有效期可适当缩短至3-5天,甚至24小时。如果是保存良好,严格按照无菌要求使用的大瓶碘伏,其有效期可适当延长至10天。
在临床上,因小瓶碘伏反复蘸取使用,为保证消毒效果,一般开封后有效期为24小时。家庭使用的碘伏,由于使用频率少,环境没有医院复杂,因此在严格无菌操作的前提下,可增加有效期至7天左右。需注意小瓶碘伏在使用过程中,不要把已经污染的棉球、棉签,再次插入碘伏瓶内蘸取碘伏,避免导致碘伏出现污染。大瓶的碘伏通常倒在无菌容器中使用,且未用完的碘伏不能再倒回去,使用后及时封口,不存在开封后反复蘸取的情况,有效期可为10天,但如存在反复蘸取情况时,有效期等同小瓶碘伏。
每次使用完碘伏以后,建议及时将碘伏盖子盖好,以免细菌入侵或液体挥发。并且需要将碘伏放置在阴凉、避光、干燥处,建议保存温度在20℃以下,才能更好地防止药物过早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