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因子凝胶常见有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凝胶、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等,开封一周左右失效,建议开封后在医生指导下及时用完。
生长因子凝胶为透明凝胶剂,使用后可促进创面愈合,药物存在一定保质期、使用期限,开封后1周内未使用完,空气中的有害物质会附着在药物表面,也可能有细菌滋生,使药物被污染或出现成分改变,如果继续使用导致创面也会被污染,甚至继发感染,不但达不到治疗疾病的目的,还会诱发或加重不适,出现局部红肿、疼痛、分泌物增多等症状,因此建议开封后在1周内尽快用完。
使用生长因子凝胶治疗期间,应注意做好创面护理,可用无菌纱布轻轻覆盖,保持创面及周围皮肤清洁干净,以促进愈合。开封后需密封好并放置在冰箱冷藏区保存,若长期未使用则不可再继续使用,应当在医生指导下更换新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