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贝母的用药禁忌包括脾胃虚寒、寒湿较重的人群,因为浙贝母性寒、味苦,主治清热、化痰、解毒、消痈,适用于风热咳嗽、疮毒的患者。若患者本身体内寒湿之气较重,则禁忌使用浙贝母,使用浙贝母后,可能会导致寒湿之气加重,例如风寒入侵导致咳嗽的患者,使用浙贝母后,可能会出现咳嗽症状更加严重的情况。此外,在中医配伍的“十八反”内容中,贝母禁忌与乌头一起入药,中医认为两者共同使用,可能会增加乌头的毒性,引起用药者中毒。
浙贝母在对症用药时,一般不会产生明显的副作用。用药后出现副作用的情况,通常见于没有正确使用药物,或者是使用药物过量造成中毒,可出现头晕、恶心、震颤、呼吸困难、瞳孔变大等症状。此外患者如果将浙贝母搭配了乌头一起服用,可能会导致乌头的毒性增加,引起乌头碱中毒,导致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甚至头晕等症状。
在服用浙贝母这类药物期间,患者需要禁忌辛辣刺激饮食,同时避免进食海鲜等不易消化的高蛋白食物,因为浙贝母性质寒凉,使用后可能会影响到胃肠道功能,此时若再进食辛辣刺激,以及不易消化的食物,可能会加重胃肠道的负担,引起更加严重的胃肠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