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脱性骨折是由于快速、剧烈的运动,造成肌腱或韧带附着处的小骨骼块撕脱而发生的骨折。撕脱性骨折通常在骨折发生后4-6周可以适当恢复走路。撕脱性骨折虽然骨折块相对较小,但可能合并肌腱或韧带的损伤,因此需要严格制动,可使用石膏或支具固定。在骨折后的4-6周应进行X线复查,如果达到了骨折愈合的状态,同时局部没有压痛,关节的活动度尚可,此时可以逐渐下地活动。
撕脱性骨折的患者,通常需要进行4-6周的固定,经过医生评估后可以拆掉相应的外固定,医生会尝试让患者进行踩地动作,如果局部没有明显的疼痛,同时患者可以稍稍走一段路,则可以把石膏拆掉。在开始走路的1-2周内要注意休息,不可以走得过多,以免引起局部组织损伤,导致局部肿胀、疼痛,不利于骨折恢复。因此,出现撕脱性骨折后在早期走路时,要避免剧烈活动或者长距离地行走,等骨折部位逐渐愈合康复后,再逐渐做一些较大的动作。
此外,患者在练习行走时,应妥善放置可能影响活动的障碍物,需要遵医嘱循序渐进地练习,根据自身的身体情况逐渐延长走路的时间,并且需要家属陪伴,防止摔倒等。如果患者的骨块出现了移位, 或症状加重、出血甚至出现畸形,应及时复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