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突然停药后,主要可以遵医嘱采取恢复用药、更改用药的方式进行补救。抑郁症是高复发性疾病,在症状逐渐消失后,仍需使用药物控制,不建议突然停药,以免出现戒断反应,或是引起疾病复发。
1、恢复用药:抑郁症的急性期治疗通常需要坚持6-8周,在此期间不宜停药,尽量达到临床治愈的目的。在急性期治疗过后,恢复期仍需巩固治疗,且时间需在4-6个月,在此期间,患者服药的用法用量应该与急性期一致,所以此时如果突然停药,建议在询问过专业医师后及时恢复用药,如果度过急性期和恢复期,在维持期仍需规律用药,停药时需缓慢减药直至终止治疗,以免突然停药后引起戒断反应;
2、更改用药:如果突然停药是因为使用的药物不良反应过大,比如使用三环类抗抑郁药,如盐酸氯米帕明片,引起血压降低、口干、便秘等现象时,由于不适感而突然停药。建议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在医师的指导下更换药物,可替换成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片,或是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药,如盐酸舍曲林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