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类药品主要是指一些影响大脑精神活动的药品,包括引起大脑精神活动兴奋、抑制并成瘾及在精神科临床上用于治疗各类精神疾病的药品,国家对精神类药品的管制主要包括一类精神类药品和二类精神类药品、三类精神类药品。
1、一类精神类药品:是对大脑产生兴奋或抑制作用,具有致幻和成瘾的精神类药品,例如氯胺酮、吗啡、盐酸哌替啶等,一类精神药品具有较强的成瘾性和依赖性,临床上需要具有麻醉处方的医生才可以开具;
2、二类精神类药品:是一些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抗惊厥的药物,主要是指巴比妥类药物和苯二氮䓬类药物,临床上常用的药物例如巴比妥、苯巴比妥、地西泮、劳拉西泮、氯硝西泮等,患者长期服用苯二氮䓬类药物也有一定的成瘾性和依赖性,为了防止药物被滥用,国家对上述药品进行管控,药店内不能随意购买,需要医生的处方才能开具;
3、三类精神类药品:国家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但都属于处方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精神疾病,包括传统和非传统的抗精神病药物,例如氯丙嗪、利培酮、奥氮平等,以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和新型抗抑郁药物,例如丙咪嗪、氟西汀、度洛西汀等,心境稳定剂例如碳酸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