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药物对听觉感受器或听觉神经通路有毒性作用,或者长期接触某些化学物质所致的听力损伤称药物性耳聋。这些对听觉系统有毒的药物和化学物质超过一定的累积剂量时,常常引起内耳和听觉系统中毒。但是也有一些个体对这些药物和物质很敏感,尽管在安全范围之内也会造成听觉损伤。
药物性耳聋是感应神经性耳聋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大多数患者发病与长期使用耳毒性药物或化学制剂有关。部分患者具有耳聋基因遗传易感性,其使用少量药物即可引起耳聋。
药物性耳聋主要是使用耳毒性药物或长期接触某些化学制剂导致的,其中最常见的是使用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妥布霉素和小诺米星等氨基糖苷类药物导致耳聋。还有大环内酯类药物以及利尿药、解热镇痛药、抗疟药、β受体阻断药等其他非抗生素类药物,在有肝肾功能损伤的情况下,长期大剂量服用也可能导致药物性耳聋。长期接触汞、铅、砷等重金属制剂或吸入有害化学气体,也可以损害位听系统导致耳聋。另外,部分耳毒性药物可以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损伤胎儿听力,导致先天性耳聋患儿出生。
据上海市某区2407例后天聋哑人调查,因药物致聋者851例,占35.4%,氨基苷类抗生素又占药物性耳聋的97%,可见此类抗生素是目前我国致聋的主要原因。
本病好发于婴幼儿、老年人、儿童、孕妇,孕妇用药还可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造成听觉受损。
药物中毒性耳聋主要表现为听觉系统的慢性中毒,以耳聋、耳鸣为主。耳聋多在用药后1~2周出现,逐渐加重,6个月后逐渐稳定。耳聋多双侧对称,以高频听力损失开始,渐向低频扩展,少数人会继续恶化,直至全聋。耳鸣多经久不息,加重患者痛苦。耳毒性药物还可造成肝、肾、造血、内分泌、神经系统等全身性损伤。
服用耳毒性药物后,刚开始引起听神经损害时,可能有头痛、头晕、耳鸣的症状,耳朵里嗡嗡嗡地响,一般是双侧性发生。这个时候如能及时停用耳毒性药物或采用一些治疗措施,或许还能有效康复;如不及时治疗,即使停了药,这些症状也还会加重。也有的人耳聋的发生有些突然,事前没有出现这些症状,可能是儿童自己不注意,也可能是听神经的损害进展快,发生这些症状的阶段特别短。
常在出现于头痛、头晕、耳鸣这些症状之后,出现听力下降,开始时可以只对高频率声音的听力下降,渐渐地对低频率声音的听力也会下降。听力下降、耳聋可在用药期间内出现,也可在停药几个月、几年后出现。
眩晕比一般的头晕要严重,发作起来使人有天旋地转的感觉,严重者可出现站立不稳、走路时步态不稳、两侧肢体动作不协调等。
部分婴幼儿患者伴有大脑发育迟缓,听觉中枢、语言中枢发育迟滞。
若原发病没得到有效治疗,可使病情恶化,加重耳聋。
同时也使沟通障碍加重,严重者可诱发抑郁、焦虑等心理障碍。
患者具有明确耳毒性药物使用病史,且用药后出现耳聋、耳鸣症状时,优先考虑去耳鼻喉科就诊,完善纯音测听、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查,即可初步做出诊断。针对病因对症治疗或佩戴助听器、植入人工耳蜗。听力损失较轻,不影响生活及工作者可暂且观察随诊,影响生活者可选择助听装置。
患者具有明确耳毒性药物使用病史,且用药后出现耳聋、耳鸣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
患者考虑去耳鼻喉科就诊。
出现听力下降多久?
单耳还是双耳?
听力下降是突然出现的还是逐渐发展的?
听力下降程度有没有持续加重或者好转?
有没有同时出现头晕、头痛、眩晕、恶心及呕吐等其他症状?
听力图多显示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甚至全聋。可为以高频下降为主的下降性(陡降型或缓降型),或以低下降为主的上升型,也可呈平坦型曲线,听力损失严重者可出现岛状曲线。
患耳反应阈值较高。
伴有眩晕的病人需行冷热试验、眼震电图检查,检查结果符合外周性病变。
CT、MRI示内耳道及颅内无病变。
多有耳毒性药物应用史。
用药后双耳听力下降或突然耳聋,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耳鸣。
听力检查有不同程度的听力损失,以感音性耳聋为多,亦有混合型耳聋者。
满足上述病史、临床表现及检查结果即可明确诊断。
感音神经性聋指耳蜗螺旋器病变不能将音波变为神经兴奋,或神经及其中枢途径发生障碍不能将神经兴奋传入;或大脑皮质中枢病变不能分辨语言,统称感音神经性聋,患者通常无耳毒性药物的应用史。
传音和感音结构同时有病变存在,如长期慢性化脓性中耳炎、耳硬化症。患者通常无耳毒性药物的应用史,且有其他症状。
耳源性眩晕伴有听力下降时,容易与药物性耳聋混淆。但耳源性眩晕有反复发作、眩晕症状较重、听力下降较轻的特点。
药物性耳聋治疗应早期进行,以神经营养药物为主。早期轻度中毒者,听力多可恢复,对于中毒时间较久的耳聋,一般治疗方法无明显效果,可选配适宜的助听器或行电子耳蜗植入后进行听觉语言康复。
药物性耳聋治疗的原则是改善神经细胞的代谢,供给细胞能量和促进细胞的氧化还原过程。
供给能量和营养的药物主要是三磷腺苷和维生素类药物。
改善细胞代谢的药物主要有细胞色素C、辅酶A和维生素C等。
可以适当使用扩张血管的药物、葡萄糖酸钙等,改善听神经的营养,促进耳毒性药物在身体里的解毒、排出。
此病一般无需手术治疗,如耳聋严重,必要时可以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药物性耳聋一且形成,很难治疗,尤其是病情较重、病程较长的患者更难治疗。但对药物性耳聋也并非束手无策,如及时采取一些积极的治疗措施,可望使部分患者恢复部分听力。
患者经正规治疗,早期通常可较好改善听力,但晚期听力恢复效果较差。
本病一般不会影响患者自然寿命。
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可遗留听力下降,甚至完全耳聋。
遵医嘱每1~2周复查监测听力一次,遇有病情变化及时就诊。
药物性耳聋患者一般无特殊饮食要求,可进食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减少高热量、高脂、高胆固醇食物的摄入,多食用蔬菜、水果。
本病的护理内容包括病情监测、心理护理、日常护理等项目。患者应当提高对本病的认知水平,避免因耳鸣、耳聋而痛苦并产生焦虑心理,或因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而产生悲观情绪。
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预防感冒。
要远离噪声,勿在噪声过大的场所停留过久,避免内耳的听细胞受到损伤。
尽量避免因突然用力活动或突然气压改变引起中耳气压及颅压骤变,如用力排便、剧烈呕吐、咳嗽、打喷嚏、大笑、游泳、潜水、高空飞行等。
耳鸣和耳聋容易导致患者出现抑郁、焦虑的心理,需要及时和家人和医生沟通和交流,培养兴趣和爱好,转移注意力,避免不良情绪,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药物性耳聋病情复杂,新生儿可早期定期筛查听力,避免不正确使用耳毒性药物。肾炎患者应忌用氨基糖苷类抗菌素,在应用耳毒性抗生素治病时,要定期复查听力。
新生儿早期定期筛查听力,每半年做一次听力筛查。
使用耳毒性药物出现听力下降的情况及时就医。
尽量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母孕期间就应注意。
在必须使用此类药物时,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严格掌握药物剂量,因为日剂量过大更易造成中毒。
用药时间的长短也应重视,尽量越短越好。
能外用的药物尽量不口服、静脉注射。
注意肾脏功能,肾功能不良者由于排泄障碍更易中毒。
注意家族对耳毒性药物的易感性。
老人与小儿尽量少用此类药物。
如必须使用耳毒性药物时,要严密观察听力情况,测量血清中药物的含量。如发现耳聋征兆,应立即停止使用,不与其它耳毒性药物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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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孔维佳,周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M].第3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175-176.
[2]陈振声主编.听障儿童康复医学基础[M].第3册.新华出版社.20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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