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哮喘是一种常见的可逆的呼吸道阻塞性疾病,主要表现怀孕期间出现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哮喘发作特别是持续状态和重症哮喘危及母儿安全,可能引起胎儿宫内缺氧,导致发育异常或是胎死宫内。按病情严重程度分级采用阶梯治疗,通常预后良好。
妊娠合并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非急性发作期。
出现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突然发生或症状加重,伴有呼气流量降低。
又称作慢性持续期,指患者虽然没有哮喘急性发作,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有不同频度和不同程度的喘息、咳嗽、胸闷等症状,可伴有肺通气功能下降。
妊娠合并哮喘是一种复杂的具有多基因遗传倾向的疾病,与环境因素有关。发病机制尚未完全确定,目前可概括为气道免疫-炎症机制、神经调节机制以及其相互作用。
目前认为哮喘是一种多基因遗传病,其遗传度在70%~80%。研究表明可能存在哮喘特异基因、调节基因和特异性免疫反应基因。
环境因素包括食物、感染、特异性变应原直接损害呼吸道上皮,导致呼吸道反应性增高。如大气污染、冷空气刺激、精神刺激以及社会家庭心理等,均可能诱发哮喘。
怀孕后雌孕激素、前列腺素、皮脂类固醇在体内发生变化,提高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的敏感性,导致过度通气。
怀孕后随着子宫的增大,横隔逐渐升高,胸廓横径增加。肺的容量、弥漫功能、通气和氧耗都发生了改变。
怀孕后子宫压迫胃部,导致胃酸反流,容易诱发哮喘。
哮喘是世界上最常见的慢性疾病之一,在我国,妊娠合并支气管哮喘的发生率为0.3%~1.3%。发达国家哮喘患病率高于发展中国家,城市高于农村,多与哮喘长期控制不佳,治疗不及时有关。妊娠合并哮喘是一种多基因疾病,患哮喘的母亲的后代易患哮喘。如果夫妻双方均系哮喘患者,则后代几乎均患此病。
25~40岁的女性,有家族遗传倾向者最为明显。
经常接触变应原,如家庭尘螨、羽毛、花粉、动物皮屑等,或受到环境中烟雾废气等刺激的孕妇较易发生此病,而呼吸道出现病毒或细菌感染的孕妇也易患此病。
妊娠合并支气管哮喘病情轻重不一,刚发作时可能只有咳嗽,病情加重时可能有喘息、呼吸困难、胸闷等。由于急性期支气管痉挛导致气道梗阻,病人常出现胸部发紧喘鸣,可发生严重缺氧。
妊娠合并哮喘典型症状是反复发作的喘息、胸闷、咳嗽,严重时会出现呼吸困难。夜间及凌晨发作或加重是哮喘的重要特征,症状持续数分钟或者是数小时、数天,用平喘药物治疗后缓解。临床上还存在没有喘息症状的不典型哮喘,患者表现为发作性咳嗽、胸闷或其他症状。
30%孕妇伴有鼻炎症状,如鼻塞、鼻痒、发音改变。
哮喘反复发作对妊娠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如腹痛、不规则流血以及宫高、腹围和停经月份不符合。
由于呼吸道的免疫功能受到干扰,容易发生下呼吸道和肺部感染。
由于哮喘发作时,气体潴留于肺泡,使肺泡含气过度。部分患者还可发生纵隔气肿、急性肺源性心脏病等。
若病情严重、反复发作,可导致通气不足、严重缺氧、二氧化碳潴留和酸中毒。
哮喘对妊娠的影响取决于哮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对于重症患者,常因严重缺氧而又未得到积极治疗,使胎儿、新生儿的死亡增加,也可出现胎儿生长受限或早产。
孕妇一旦出现胸闷、咳嗽、喘息、呼吸困难等症状,怀疑是妊娠合并哮喘,需要及时就医,配合医生进行治疗,改善预后。
孕期出现腹痛、阴道不规则流血,需要及时就医。
孕期出现咳嗽、胸闷、发烧、憋气、呼吸困难等需要立即就医。
大多患者因怀孕首先就诊妇产科。
若病情严重,哮喘呈持续状态,可请呼吸内科协助诊治。
因为什么来就诊?
喘息、胸闷、咳嗽多长时间?
目前都有什么症状?(如呼吸困难等)
怀孕几个月?期间发病过几次?
既往有无其他的病史?
是否在受凉、情绪紧张、运动后情况加重?
家里父母是否有支气管哮喘病史?
可通过听诊发现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每天清晨、傍晚和临睡前测量最大呼气流速,若三次测量值变化幅度大于20%,或者吸入解痉药后最大呼气流速值升高15%~20%,提示支气管哮喘,流速小于100L/分为严重阻塞。
外周血变应原特异性IgE增高,查找到具体的过敏原,尽量避免接触,减少发病的几率。
常有较多的嗜酸粒细胞,可发现Curschman螺旋体,有助于哮喘的诊断。
孕妇出现反复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物理、化学性刺激、冷空气等有关。
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对延长。
使用平喘药物治疗后缓解。
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气急、喘息、胸闷或咳嗽。
临床表现不典型者,下列三项有一项阳性可确诊,即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昼夜PEF变异率≥20%。
妊娠合并哮喘急性发作与心源性心力衰竭相鉴别。左心衰竭多发生于夜间,突然出现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咳泡沫痰、发绀等。查体两肺底或满肺可闻及哮鸣音湿啰音,心脏扩大、心率快,心尖可闻奔马律。根据病史、诱发因素可鉴别。
妊娠合并哮喘不能做到根治,需要长期规范治疗。治疗的目标是控制症状,预防未来风险的发生,常用支气管扩张药物和对症治疗。使用最小有效剂量药物治疗或不用药物的基础上,能使孕妇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分娩。
哮喘妊娠妇女应尽量避免暴露于过敏原,积极治疗能加重哮喘的疾病,如过敏性鼻炎、鼻窦炎和胃食管反流。
重视防止哮喘发作的一切措施,要帮助患者及家属认识哮喘是慢性病,有长期性、反复性和可逆性特点,只要在医师指导下消除妊娠期适当服药的顾虑,制订治疗计划,长期坚持并不断修正治疗方案,可完全与正常孕妇一样安全度过孕产期。
常用的药物有沙丁胺醇、特布他林、丙卡特罗等。妊娠合并高血压禁用麻黄碱、肾上腺素等茶碱类药物。抗胆碱类药物阿托品虽然利于平滑肌松弛扩张支气管,但副作用是抑制腺体分泌导致痰黏稠,不易咳出,瞳孔散大等,孕期不能使用。
目前控制哮喘最有效的药物。对于有持续性哮喘的妇女,吸入糖皮质激索是控制基础炎症的首选药物,常用药有倍氯米松、布地奈德、莫米松等。重度哮喘和持续状态可以迅速有效的控制,根据病情而定。但对于单纯吸入小剂量糖皮质激素不能很好控制持续性哮喘的妊娠妇女,建议增加药物剂量或加用长效β2受体激动药。
患有支气管哮喘的孕妇常表现紧张、烦躁不安,可适当的给予苯巴比妥、安定等。注意避免使用对呼吸有抑制功能的镇静剂,如吗啡、哌替啶,以防对胎儿产生不利。
必要时给予输液,纠正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
有急性感染者,选用有效对胎儿没有影响的抗生素。
吸氧、雾化,缓解缺氧状态。
妊娠3个月后可进行免疫治疗,用流行性感冒疫苗治疗慢性哮喘有较好疗效。
妊娠合并哮喘通过长期规范治疗,治愈率良好。一般认为哮喘并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只有少部分患者就医不及时,哮喘持续状态和重症可能会导致流产或胎死宫内。患者需要定期复诊,做血常规等检查。
哮喘为终身疾病,目前尚不能治愈。
妊娠合并哮喘患者如果护理得当,若治疗及时,一般不会影响自然寿命。
急性期患者建议一周复查一次,慢性期可以2~4周复查一次,要查血常规、肺功能、哮喘控制测试等。
妊娠合并哮喘患者需加强营养,进食高纤维素、高蛋白、足量碳水化合物、低脂肪饮食。不吃生、冷、硬、辛辣等刺激性食物。饮食以易消化、富有营养为主。
不饮酒,不喝咖啡、浓茶。
尽量不要吃甜食、油炸食物,预防胃酸反流刺激诱发哮喘。
多吃新鲜蔬菜瓜果等,如豆制品、油菜、西兰花、白菜等。
如海鲜类过敏尽量避免,不过敏者可以适当的少量食用。
饮食不宜太甜、太酸、太咸,口味不要太重。
妊娠合并哮喘的患者需注意室内空气流畅,定期通风,温度要适宜,不宜过高和过低,避免接触特殊气味。可适当的户外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情,情绪稳定,有利于身体恢复。
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按时到医院查体,遵医嘱服用药物。
管理好日常的饮食起居。
学习有关于哮喘的健康教育,尽量减少疾病的复发。
患者平时要避免快跑等剧烈活动,可适当进行户外锻炼,如散步、慢跑太极拳。
患者需要定期到医院做产科检查,有突发症状随时到医院就诊。
妊娠支气管哮喘特别注意观察病情,一旦出现咳嗽、胸痛,都要及时做好预防性治疗。用药期间会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习惯,严重时需要及时告知医生。
为预防哮喘,孕妇需增强体质,避免接触已知的过敏原及刺激性因素。避免劳累和精神紧张,预防呼吸道感染,必要时注射流感疫苗治疗慢性哮喘。
避免接触过敏原以及可能促进哮喘发作的因素,如冷空气、粉尘等,出门时戴口罩。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很重要病人,一旦出现咳嗽、上呼吸道感染、胸痛或肺部充血都要给予预防性治疗,防止哮喘发作。
由于反流食管炎可诱发支气管痉挛,因此睡眠前给予适当的抗酸药物,减轻胃酸反流,同时可抬高床头。
减少咖啡因的摄入,避免劳累和精神紧张,预防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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