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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的分类

刘明超精神科主治医师
大庆市第三医院三甲
以常用的《疾病及有关保健问题的国际分类》第十版为标准,精神病主要分:1.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2.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3.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4.心境障碍,5.神经症,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6.伴有生理紊乱和躯体因素行为综合征,7.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8.心理发育障碍,9.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10.未特定的精神障碍。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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