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定期按时的产前检查是保障母亲与胎儿安全的关键。孕期的产前检查一般宜从早孕期间开始。在停经以后的孕12周内,尽早的确认宫内妊娠,建立定期检查的保健册,对孕妇的身体状况做一个评估,是否属于高危妊娠。并且要预约做nt、早期唐筛查等。在孕13到28周之间,一般是每个月检查一次。高危孕妇酌情缩短间隔时间,此间段是孕中期,需要检查的是胎儿的发育状况与孕周是否相符,排除一些胎儿的先天缺陷。做四维B超一般最佳时间宜选择在孕22周到26周之间。正常情况下孕28周以后产检的时间应缩短为每两周一次。到36周以后,就应该每一周检查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