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登革热病程我们可以分为三期。主要是有发热期、皮疹期及出血期。发热期通常起病是比较急,伴有高热、畏寒,24小时内体温可以升至40℃,持续5-7天后体温骤然下降至正常,部分病例可在3-5天后体温降至正常。发热的同时可伴有头痛、骨骼、肌肉以及关节的疼痛,并伴有极度的乏力以及恶心、呕吐、腹痛等消化道症状。皮疹期出现于病程的第3-6天,皮疹的特点比较多形性,可以有斑丘疹、猩红热样皮疹、麻疹样的皮疹,也可以同时有两种以上的皮疹出现,可以分布于全身四肢、躯干、头面、颈部,并且多伴有瘙痒感。出血期多发生于病程的第5-8天,25%-50%的病例都有出血的现象,例如牙龈出血、皮下出血、腹腔或者胸腔出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