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眼的双眼视功能,可以通过调节和集合系统检查评估。为了能够保证清晰舒适的视线,需要双眼能够持续性的保持协调。如果患者出现双眼视问题,通常需要综合验光仪检查。需要进行遮盖试验,集合近点、立体视、远距水平以及垂直隐斜,远距水平以及垂直集合能力,近距水平以及垂直隐斜,近距水平以及垂直结合能力,融合性交叉柱镜等检查。比如测量集合功能检查时,将患者的远屈光矫正度数调整好,然后将Risley棱镜调整到零位,摆在双眼前面并能够在水平位置调整棱镜度,正常情况下能够看到清晰的物象,否则就记录为复视,再进行水平聚散能力检查,记录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