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属于急性的呼吸道传染病,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但是按甲类传染病管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治疗,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明确要求,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以作为中国公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治疗不需要个人付费,但是从医保结算的数据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全国范围内的人均治疗费用是1.7万元,这是截至在2020年3月15日的数据,至于费用还是不是会有所变化,还会在未来的治疗中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