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的诊断标准如下:
第一、有低血糖症状;
第二、发作时血糖水平<2.8mmol/L;
第三、静脉补充葡萄糖后,低血糖症状迅速缓解,其中低血糖症状主要包括饥饿感、乏力、出汗、面色苍白、焦虑、颤抖、颜面及手足皮肤感觉异常、皮肤湿冷、心动过速等。随着低血糖时间的延长和加重,症状可表现为大汗、头晕、头痛、视力模糊、瞳孔散大、精细动作障碍、行为异常和嗜睡,严重者可出现癫痫发作、意识障碍,直至昏迷。
一般情况下血糖<2.8mmol/L,诊断为轻度低血糖,血糖<2.2mmol/L,诊断为中度低血糖,血糖<1.1mmol/L,诊断为重度低血糖。
第一、有低血糖症状;
第二、发作时血糖水平<2.8mmol/L;
第三、静脉补充葡萄糖后,低血糖症状迅速缓解,其中低血糖症状主要包括饥饿感、乏力、出汗、面色苍白、焦虑、颤抖、颜面及手足皮肤感觉异常、皮肤湿冷、心动过速等。随着低血糖时间的延长和加重,症状可表现为大汗、头晕、头痛、视力模糊、瞳孔散大、精细动作障碍、行为异常和嗜睡,严重者可出现癫痫发作、意识障碍,直至昏迷。
一般情况下血糖<2.8mmol/L,诊断为轻度低血糖,血糖<2.2mmol/L,诊断为中度低血糖,血糖<1.1mmol/L,诊断为重度低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