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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性厌食症诊断标准

张骥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人民医院三甲
神经性厌食指刻意通过节食等手段,有意造成并保持自身体重明显低于正常标准的一种进食障碍。诊断标准:1.明显的体重减轻,比正常平均体重减轻15%以上;2.自己故意造成体重减轻,至少有以下一项表现:回避导致发胖的食物、自我诱发呕吐或排便、过度运动、服用厌食剂或利尿剂;3.常有病理性怕胖;4.常有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广泛内分泌紊乱症状;5.至少3个月;6.可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7.排除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
2019-03-2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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