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来医生
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
陈晖
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
安新县医院
二甲
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包括:主要标准:1.需要插管行机械通气,2.脓毒症休克经积极液体复苏后,仍需要血管活性药物治疗。次要标准:1.呼吸频率>=30次/分。2.氧合指数小于250mmHg。3.多肺叶浸润。4.意识障碍和(或)定向障碍。5.血尿素氮>=7.14mmol/L。6.收缩压<90mmHg,需要积极的液体复苏。以上的标准符合一项主要标准或大于等于3项次要标准可以诊断为重症肺炎,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收入ICU治疗。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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