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昏迷量表评分主要用来评价头部器质性损伤后意识状态的一种客观评分标准,它的组成部分有三部分组成:睁眼动作,言语反应和运动反应。首先是睁眼活动:自动睁眼得四分;言语刺激睁眼得三分;疼痛刺激睁眼得两分;任何刺激不睁眼得一分。言语反应:正常言语得五分;答错话得四分;能理解说话不连贯三分;说话难以理解得两分;不能言语得一分。运动反应:按指令运动得六分;刺激能定位五分;,刺激时有逃避反应四分;刺激时有屈曲反应三分;刺激时有过曲反应两分;肢体无活动一分。格拉斯昏迷程度的分级正常15分,轻度昏迷14-12分,中度昏迷11-9分,重度昏迷八分以下,其中4-7分者预后极差,三分者多不能存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