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疫苗概述]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系用狂犬病病毒固定毒株接种Vero细胞,培养后,收获病毒液,经灭活病毒、浓缩、纯化、加入适宜的稳定剂制成。为微乳白色液体,无异物,含硫柳汞防腐剂。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狂犬病病毒免疫力,主要作用是预防狂犬病。本疫苗属于二类(自费)疫苗,有接触狂犬病毒危险的人员(如兽医、动物饲养员、林业从业人员、屠宰场工人、狂犬病实验人员等),建议提前进行预防接种。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时,不分年龄、性别,均应立即注射疫苗。
[属性]
二类疫苗
[价格]
自费,具体请以当地医疗机构价格为准。
[作用与用途]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病毒免疫力,用于预防狂犬病。
[类型]
灭活疫苗
[有效成分]
灭活的狂犬病病毒固定毒
[规格]
本品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狂犬病疫苗效价出品时不低于4.0IU/剂,有效期内效价不低于2.5IU/剂。稀释液为灭菌注射用水,每瓶0.5ml。
[相关疫苗]
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冻干人用狂犬疫苗(人体二倍细胞)。
接种方式
[接种对象]
暴露前:1.所有暴露于持续危险的工作者:如狂犬病病毒诊断、研究的工作者,应进行免疫接种;2.凡有接触狂犬病毒危险的人员:如兽医、动物饲养员、林业从业人员、屠宰场工人、洞穴居住者、动物聚居区的儿童、成人和旅游者等。暴露后:凡被患有或可疑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后人群,应立刻按暴露后程序免疫接种。
[接种部位]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区肌内注射。
[免疫程序和剂量]
暴露后免疫程序:
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儿童用量相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首剂狂犬病疫苗剂量加倍给予:
1.注射疫苗前1个月内注射过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者。
2.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人。
3.接受免疫抑制剂(包括抗疟疾药物)治疗的病人。
4.老年人及慢性病者。
5.于暴露后48小时或更长时间后才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员。
暴露后免疫程序按下述伤及程度分级处理:
Ⅰ 级暴露:触摸动物,被动物舔及无破损皮肤,一般不需处理,不必注射狂犬病疫苗。
Ⅱ 级暴露:无流血的皮肤咬伤、抓伤,破损的皮肤被舔及应按暴露后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
Ⅲ 级暴露:一处或多处皮肤出血性咬伤或被抓伤出血, 可疑或确诊的疯动物唾液污染黏膜,应按暴露后程序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血清或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按(40IU/kg)给予,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20IU/kg)给予,将尽可能多的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咬伤局部浸润注射,剩余部分肌肉注射。
暴露前免疫程序:于0天、7天、28天接种,共接种3针。
对曾经接种过狂犬病疫苗的一般患者再需接种疫苗的建议:
①1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于0天和3天各注射1剂疫苗。
②1年前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全程接种疫苗。
③3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于0天和3天各注射1剂疫苗。
④3年前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全程接种疫苗。
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儿童用量相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首剂狂犬病疫苗剂量加倍给予:
1.注射疫苗前1个月内注射过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者。
2.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人。
3.接受免疫抑制剂(包括抗疟疾药物)治疗的病人。
4.老年人及慢性病者。
5.于暴露后48小时或更长时间后才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员。
暴露后免疫程序按下述伤及程度分级处理:
Ⅰ 级暴露:触摸动物,被动物舔及无破损皮肤,一般不需处理,不必注射狂犬病疫苗。
Ⅱ 级暴露:无流血的皮肤咬伤、抓伤,破损的皮肤被舔及应按暴露后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
Ⅲ 级暴露:一处或多处皮肤出血性咬伤或被抓伤出血, 可疑或确诊的疯动物唾液污染黏膜,应按暴露后程序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抗血清或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按(40IU/kg)给予,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20IU/kg)给予,将尽可能多的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咬伤局部浸润注射,剩余部分肌肉注射。
暴露前免疫程序:于0天、7天、28天接种,共接种3针。
对曾经接种过狂犬病疫苗的一般患者再需接种疫苗的建议:
①1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于0天和3天各注射1剂疫苗。
②1年前进行过全程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全程接种疫苗。
③3年内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则应于0天和3天各注射1剂疫苗。
④3年前进行过全程免疫,并且进行过加强免疫,被可疑疯动物咬伤者,应全程接种疫苗。
[免疫周期]
6个月
[接种时间]
暴露后: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1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暴露前:于0天、7天、28天接种,共接种3针。
注意事项
[接种禁忌]
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证。
暴露前接种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的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暴露前接种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的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妊娠期妇女。
2.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
3.禁止臀部注射,不能进行血管内注射。
4.暴露后免疫应遵循及时、足量、全程的原则。发生过敏者,可到医院就诊,进行抗过敏治疗,完成全程疫苗的注射。
5.使用皮质类同醇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时可干扰抗体产生,并导致免疫接种失败。
2.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
3.禁止臀部注射,不能进行血管内注射。
4.暴露后免疫应遵循及时、足量、全程的原则。发生过敏者,可到医院就诊,进行抗过敏治疗,完成全程疫苗的注射。
5.使用皮质类同醇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时可干扰抗体产生,并导致免疫接种失败。
[药物相克作用]
皮质类固醇及免疫抑制剂治疗,能干扰抗体产生并导致免疫失败。因此接受过这类药物治疗者在免疫接种最后一针2-4周要做中和抗体检测。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1. 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一般不需处理,即可自行缓解。
2. 全身性反应可有轻度发热、无力、头痛、眩晕、关节痛、肌肉痛、呕吐、腹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自行消退。
2. 全身性反应可有轻度发热、无力、头痛、眩晕、关节痛、肌肉痛、呕吐、腹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自行消退。
[少见不良反应]
短暂中度以上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极罕见不良反应]
1. 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 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 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和神经系统反应,应及时就诊。
2. 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 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4.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和神经系统反应,应及时就诊。
特殊人群
[哺乳期]
哺乳期女性建议推迟暴露前免疫,预防接种应咨询医生建议。
[妊娠期]
妊娠期女性建议推迟暴露前免疫,预防接种应咨询医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