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三医院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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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心功能不全的分级标准主要是根据NYHA分级,可以分为以下四级:Ⅰ级是指患者有心脏病,但是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者心绞痛。Ⅱ级是指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的时候没有自觉症状,但是平时一般活动下可以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者心绞痛的情况。Ⅲ级是指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到限制,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就可以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者心绞痛的症状。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的体力活动,就是在休息的状态之下也可以出现心衰的症状,体力活动之后更为加重。所以,心功能不全分级标准按照美国的指南,主要是分为这四个级别。